自来水公司监察大队查处一起违规用水事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02 14:50:28

2020年6月23日下午,凌云书香苑25号楼1单元3楼住户反映,自来水产生气泡严重,无法正常使用。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马上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监察大队孟刚和鲍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该用户家中管路进行排查,发现一楼门市有一家洗车场在自来水管线上私自安装洗车水泵(可能产生负压作用),给本单元居民用水带来危害。根据《葫芦岛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第四十条规定,对该用户处以三万元罚款,责令该洗车场立即自行整改,并补缴特业水费差价1000元。

6月28日监察大队对其进行回访,该洗车场已拆除私接水泵,居民用水已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