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点:环保正当时 环境监测迎发展风口

2016-03-09

要说今年两会最热的话题环保可谓当仁不让。据预测一批环保相关政策的出台将环境监测行业推上发展风口。       环保部部长:环保执法不手软       环保部新部长陈吉宁表示:环保执法不手软,治理成果要看的见。新任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12日在环保部上承诺,每年都抓出一批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治理成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可以变好、污染可以治理。针对社会上有关“环保部门执法手软”的说法,陈吉宁表示,“环保战线的同志更要拿出舍我其谁的担当勇气,敢于亮剑,出重拳用铁腕”,“依法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就近日各方再度热议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的问题,陈吉宁表示,把握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关键要遵循自然规律。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是有机统一的,违背自然规律,也会违背经济规律,最终要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陈吉宁认为,必须把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来谋划,以科学思维、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加快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努力创造新的增长点,提高经济社会制度的生态化水平,探索实践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模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政策出台时间窗口来袭 全国两会预热环保概念股       从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再到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专章部署“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以“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的绿色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所以,“绿”字将贯穿今年两会的始终,成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道靓丽风景。       两会预热阶段,有关环保板块的政策利好消息已经开始“暖场”。日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横空出世,计划在未来的2-3年,建成一批环保领域创新平台,为环保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专项的建设内容涵盖了大气、水、土壤、废物等多个领域,并明确列举了申报的细分方向,包括先进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修复等环节。此次专项分析认为,此政策的出台将极大的带动企业的创新热情,有利于环保创新网络的迅速形成和健康发展。而从其中的申报方向发现,环境监测、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修复等细分行业具有强大的增长潜能。       “十三五”开局之年 全国两会助环保产业持续升温       过去几年,“生态”“环保”“绿色”等主题频繁出现在国家工作部署中。从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提“美丽中国”到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正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环境保护合力不断集聚形成,环保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受“两会”行情带动,环保板块总体继续小幅走高。渤海证券分析师任宪功表示,“两会”前后,预计市场的弱反弹格局将延续。从环保行业增长情况看,已发布业绩预告的公司的盈利状况,反映了行业2015年整体业绩增长低于预期,但其继续保持着较高的增速。随着环保顶层设计的逐步完善,政策及监管持续加码,以及PPP等创新模式的大力推进,环保订单有望加快释放和落地,从而将带来行业的加速成长。       资深市场人士建议,投资者可关注环保板整体反弹行情,其中环保十三五基本规划提出VOCs将纳入总量减排目标,而土壤修复政策预计将成为“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议关注VOCs与土壤修复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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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今年代表们的环保提案都有哪些?

2016-03-07

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再次开启,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已于3月3日下午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两天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也将开幕。       环保议题在近年来两会内容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国家领导人在两会上屡次对环保问题做出指示。今年代表们的环保提案都有哪些。       加大“生态扶贫”力度 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蓝在“两会”提案中表示,贵州、云南和广西等省区先后提出了生态扶贫的新思路,促进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良性循环,把“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作为扶贫的新模式和新方向。       李蓝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贵州等地的生态扶贫经验,将其提炼成国家政策,正式向全国推广;以精准扶贫思路为指导,在全国精心布点选点,关注少数民族地区和西北干旱地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培育一批“生态扶贫”试点区和示范区,取得经验,向全社会推广。       发行环保彩票 解决环保资金缺口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认为对于环境保护存在资金瓶颈问题,可以效仿现有的彩票类型,发行“环保彩票”。“募集来的资金,数量多少如何适用成效怎样?通通要透明公开,并且,要建立专项审计制度。”       他认为在环境治理上,资金缺口很大,光是政府资金投入,或者PPP模式等,引进民间资本,不能完全弥补缺口。       在钟勤建看来,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的关注度提高,发行“环保彩票”的时机也日渐成熟。从国家层面而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从公众而言,对环保的参与热情也逐渐高涨,比如全民关注雾霾,而每个人,都是环境的受益者或受害者;从环境形势而言,当前形势已经非常严峻,水、气、声、渣都有突出问题,亟须治理。       汉能李河君:建议设立国家薄膜发电产业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河君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建议,设立国家薄膜发电产业基金。       李河君认为,当前我国经济面临扩大内需、转方式、调结构的巨大压力,面临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的严峻挑战,以薄膜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必将成为新一轮增长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同时,薄膜发电作为资金密集型的新一代太阳能发电技术,需要国家统筹扶持,此时如果及时设立国家薄膜发电产业投资基金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我国企业进行技术研发、装备制造、推广应用等,将极大的刺激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       环境商会:4份议案促环保行业发展       对于我国市政污水及垃圾处理领域出现了恶性低价竞争的趋势和日渐火热的PPP模式,环境商会提交了《关于遏止环保行业恶性竞争的提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环保领域PPP项目支付机制的提案》,呼吁营造和建立环保行业公开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自律及开展良性竞争。在PPP模式方面,环境商会期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PPP合同效力。       此外,环境商会还提交了《关于完善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和《关于加快污染场地修复的提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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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首批十村13座试点污水处理站6月底前完工

2016-03-04

目前,北京通州首批试点项目的农村污水处理站进展顺利,预计6月底,将完成10个试点村13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规模约3000吨/日。       近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新通过的《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期限是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是已执行的2013至2015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加强版。       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中心城、行政副中心、城乡结合部、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区村庄为重点,以截污治污为核心,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坚持设施建设与运营管护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区域发展与水环境治理相结合,开放水务与机制创新相结合。       记者从区水务局获悉,通州作为市行政副中心,已启动农村污水处理站试点建设。首批试点项目位于马驹桥、宋庄及台湖3个镇的10个村,共建13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规模约3000吨/日。目前,宋庄镇草寺村、岗子村、吴各庄村及马驹桥镇姚辛庄村共6座污水处理设施已竣工,预计全部工程今年6月底前完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通州农村地区污水处理率,有效减少污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为下一步实现市行政副中心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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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谈水污染防治法修改 水环境和水生态并重

2016-03-01

《水污染防治法》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之一。为从制度上更有效地应对水污染防治的新任务、新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前不久,全国人大环资委也明确表示,将促进尽早将水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何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也是近几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2016年全国“两会”前夕,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       为什么强调要明确修法的基本目标?       修法的目标定位是修改后全部法律条文价值目标的体现。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做指引,那么修法活动将是盲目的、任意的       中国环境报:在您看来,新形势下,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应当明确什么样的目标定位?       吕忠梅:需要把握好三点。       1. 是全面修订而不是简单修改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颁布后历经了1996年、2008年两次修改,但都没有摆脱“以污染防治为主、以环保部门为主、以城市为主”的思路;没有把水生态安全、公众健康、管理体制、城乡一体等当前最该解决的问题作为修法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举措,为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在内的相关法律立改废释提供了新的重要指引。因此,应当充分利用这次宝贵的修法机会,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系统、深入地分析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其进行全面修订。      2. 立法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      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宗旨为“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现在看来,这个定位太窄,不能很好适应国家水安全战略的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生态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明确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治理新目标。       水是生命之源、经济之源、社会之源、文化之源,是一个国家资源中的战略之源,因此,水安全不仅是生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安全不可缺少的内容,我们要从这样的高度来确定《水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宗旨,将其提升为“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为绿色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3. 修法应贯彻新环保法的理念和制度       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对如何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国家的环境保护基本职能等根本性、综合性问题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所建立的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和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所确立的“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和保障公众健康的整体主义价值理念,以及设定的相关体制机制为环境保护领域单行法修订提供了依据。       《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充分贯彻新环保法的理念和基本制度,将其在水污染防治领域深化、细化。同时,由于新环保法提供的司法资源不足,《水污染防治法》在修订时可以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       实现上述修法目标应当遵循什么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上,我国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更明确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在此背景下,修法应当体现时代特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中国环境报:您认为在中央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已作出顶层设计的背景下,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当遵循什么思路?       吕忠梅:当前,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当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到十个结合。       1. 推动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与应对水污染相结合       单纯、被动地应对水污染而不调整涉水产业结构、不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的。《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需要通过科学评价、制定并实施规划、区划及相关经济技术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等制度设计,加快涉水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立基于水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2. 风险预防与事后治理相结合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的那样,“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不合理,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带来较高环境风险隐患”。要实现对水生态安全的保障,《水污染防治法》不能满足于对水污染后果和水污染危害的防治。还需要通过风险识别、评估、预警、监管等制度设计,加强对产业布局、公众健康等水环境风险的预防和消弭,提高水生态风险防控能力。      3. 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       水天然具有流域性,但流域通常被人为地分割为若干个行政区划,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立法建立的是按行政区划、按条条实施管理的体制,有悖于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生态属性。对包括水污染在内的涉水事务实行区域管理虽然有一定必要性,但这种模式缺乏流域生态系统的综合考虑,导致区域间各自为政、以邻为壑、权力竞争严重。       实行流域管理、统一管理是世界各国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普遍做法,《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当借鉴这些成功的水事立法经验,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制度,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       4. 城市与乡村相结合       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的绝大部分制度针对城市和工业污染控制设计。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城市水污染和工业污染源控制也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对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在一些地区面源排放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城市和工业点源,城市水污染向农村转移也呈加速趋势。       面对现实,《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必须改变,坚持工业与农业、生产与生活、点源与面源治理并重,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城乡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安全保障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法律对策,建立不同的制度,在完善城市水污染控制制度的同时,设立农村水污染控制的专门制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5. 水质与水量相结合       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偏重环保部门对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水污染治理等水质管理问题。但水质与水量是水生态安全保障问题的两个制约性因素,它们的联系并不会因为“部门立法”、“部门分工负责”而自动分离。这就需要认真考虑协调水质与水量管理之间、环保与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水生态安全保障的协调、协同机制。      《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超越部门利益,从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综合决策,建立水质与水量并重的协调治理体系,根据水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设立制度、完善措施。       6. 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相结合      生态与水相辅相成,有了良好的生态,水体的自净能力就会得到维系;有了水质与水量的保障,良好的生态就会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既要抓好水污染治理,更要注重水生态保护。确立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增强水生态服务功能和水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7. 政府管理与社会、公众治理相结合       水污染治理是典型的社会公共事务,政府管理固然不可或缺,但仅凭政府力量无法完全应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必须打破“行政管理法”的思维定势,建立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水环境治理体系。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多元主体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水污染治理合力。       8. 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相结合       水是公共产品,无论是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还是水污染治理,都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的作用。《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当充分运用税收、信贷、基金、补贴、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杠杆,建立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既要使市场在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发挥作用,也要使政府切实履行职能,做好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保障工作。       9. 污染者责任与监管者责任相结合       水污染问题的频发固然与污染者的排污行为直接相关,但一些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决策失误、履责不力问题,也需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既要强调企业和公民的主体责任,更要特别强调依法行政和政府责任。既要强调相关主体的“守法”义务,更要建立完善的政府问责机制、建立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机制,明确环境侵害责任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行政责任制度、刑事责任制度等,以充分体现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10. 严格执法与强化司法相结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是最正式也是最终的法律实施机制。如果法律制度不能通过司法加以实施,那么再完美的法律条文也只能是“无牙的老虎”。       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绝大多数为行政管理规范,为司法介入水污染纠纷解决提供的制度空间十分有限。《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高度重视司法定纷止争、维护和恢复法律秩序的功能,充分发挥司法重塑水污染防治社会关系的作用,改变过去过于依靠行政机制、措施手段单一的局面,建立行政机制与司法机制协同、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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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力挺环保行业 环境监测受益首当其冲

2016-02-28

水、气、土之战,是环保“十三五”的重头戏,而作为“十三五”规划落实的元年,在即将召开的2016年全国“两会”上,有关环保问题的议案备受投资者关注。除此前已经推出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外,最新消息称,“土十条”预计也会在年内推出。       先河环保13.380.75%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黑臭水体治理以及环境监测等细分领域有望成为2016年环保行业新热点。       政策力挺环保行业       近几年,国家对环保行业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把环境保护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建立、完成政策法规体系,强力推进污染治理。“大气十条”、“水十条”的相继发布,全面打响了大气和水环境领域的污染治理;而“土十条”的加快制定并即将推出,将为土壤污染防治开启全新的局面。       从近期国家政策发布和行动来看,除相关部委积极出台利多政策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行动中,如国务院于今年2月18日出台了全国黑臭河认定清单和土壤修复相关政策,这显示出国家对环保行业的高度重视。除此之外,发改委还提出拟在未来2~3年,围绕先进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修复等环节,针对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地方政府方面,贵州省于2月16日出台了《全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6~2017年)》,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而重庆、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了地方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目前,国家政策对环保行业的支持空前,未来五年,甚至更远,环保行业都将获得政策力挺。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VOCs、黑臭水体治理以及环境监测等细分领域有望成为2016年环保行业新热点。”研究人士分析认为,节能环保产业有望达到年增速20%以上,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社会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对于投资时点的把握,通常每年“两会”前后都是环保政策出台时间窗口,在此期间环保板块整体将具有一定超额收益,因此,具有较多在手订单与业绩保障的上市公司可值得关注。       环境监测受益首当其冲       在水、气、土环保之战中,大气治理在近年来一直受到了高度重视,国家就此也出台了多项治理政策和措施,如《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从治理效果来看,成效并不明显。据环保部监测的2015年第三季度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天数比例超过20%的城市占比达43.3%,其中超标比例超过50%的达6.8%。雾霾的经久不散,已严重影响到民众生活。       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看,仅2014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就分别为1974万吨和2078万吨,而PM2.5和O3形成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估计也在2000万吨以上。为彻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除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外,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也必须要持续加强。就此,在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国家连续出台了12项法规政策以确保VOCs得到有效控制。但即便如此,因政策法规、监测标准及制度管理体系等不健全,我国VOCs治理发展迟缓,VOCs治理市场产值仍不到40亿元/年,相较测算出来的潜在市场空间1100亿元仍有很大差距,而如果考虑到未来排放标准提高、监管行业与区域的扩大,则VOCs治理市场容量则将会进一步增大。这意味着VOCs治理市场具有很大的投资想像空间。       “VOCs治理将带来环境监测板块的投资机会,未来会呈现多点开花的板块效应,预计监测行业平均增速达到31%。”记者采访到的研究人士认为,在VOCs治理领域,先河环保、汉威电子、聚光科技、雪迪龙等有检测能力的公司将会率先受益。从上市公司来看,聚光科技正从监测领域走向水环境治理,搭建“监测-大数据-治理”的环保平台。公司2015年新签PPP订单(有确定金额的)7亿元,加上相关中标信息,预计公司2015年新增订单总额超过22亿元。先河环保是国内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领军企业,也是国内首家拥有国家规划的环境监测网及污染减排监测体系所需全部产品的企业。在去年,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雄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雄县包装印刷产业VOCs污染第三方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整体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以PPP形式合作。将环境监测与VOCs治理的优势相结合,以此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土壤修复攻坚战打响       相比国内其他环保产业,土壤修复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较早兴起、目前较为热门的行业。相对于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等污染治理投资,土壤修复投资力度远远落后,产值也远不及这些环保行业。资料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16.1%。从污染分布状况来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全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土壤修复工作刻不容缓。       为改善土壤环境,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扶持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发布单位涵盖国务院、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政策的密集出台凸显了国家对土壤修复行业的重视。日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该计划总体目标定位为到2020年,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农用地土壤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对于整个土壤修复产业市场发展空间,保守估计,我国有待修复的土壤污染面积为3.83亿亩,土壤修复市场在6万亿元以上。机构预测农业耕地土壤修复投资需求在3万亿以上、城市土壤修复投资需求1万亿以上、矿区土壤修复近2万亿元。       “首选区域垄断特征显著,优选具备区位、技术优势标的。”民生证券认为“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在具体公司上,永清环保、高能环境、博世科被机构重点推荐。其中,永清环保近年成功在湘江流域等地实施了重金属土壤修复案例,技术一直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今年7月公司完成收购美国IST公司51%股权。公司凭借本次收购一跃成为国际领先的土壤修复专家。公司所处的湖南省以“有色之乡”著称,是全国土壤污染治理的主战场,7月份环保部通报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重点支持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湖南占到了11个,公司在土壤修复中占尽地缘优势。“土十条”预计将带动6万亿以上的投资,公司占尽技术、市场、政策多重优势。       高能环境是A股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具有成功大型土壤修复项目修复经验的稀缺标的。公司在传统工业造纸废水处理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前端水处理、市政工程、土壤修复等业务,斩获数笔PPP大单。在2015年,公司新增订单近10亿元,饱满的订单对公司业绩提升及业务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持。       黑臭河治理有望成为全年的热点       在记者采访中,研究人士还重点提到了黑臭河治理问题,预期其成为2016年贯穿环保行业全年的热点。随着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知》,政府要求各地2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期限等信息工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也由此迎来政策风口。       其实,早在2015年5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就正式提出了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提出“2020年阶段性改善 2030年总体改善”的总目标。2015年8月住建部与环保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南》,对黑臭水体的工作目标以及工作内容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2016年2月18日,住建部和环保部公布黑臭水排查结果,全国逾七成城市排查出黑臭水体,其中60%分布在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在对黑臭水体的摸底完成后,黑臭水体的治理需求开始释放。       从调查结果来看,截至目前,全国295个地级以上城市认定1861条黑臭河,假设每条河投资2亿元~3亿元,则对应3722亿元~5583亿元市场空间。根据中信证券的预测,要想实现2030年的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对应的投资需求或超过7000亿元。由此来看,在黑臭水治理上,管网建设、污泥处置、水处理、环境修复等都将从中受益,具体的受益标的主要有环能科技(黑臭水体治理设备)、巴安水务(河道治理)、东方园林(水生态修复)、天翔环境(污泥处置)等。       其中,环能科技磁分离水处理设备可广泛应用于黑臭河治理,未来有望受益于行业订单释放快速增长。东方园林并购申能环保、吴中固废,利用危废行业门槛拓展危废业务;另外,公司还并购了中山环保、上海立源,提出要“三位一体”的水生态综合治理理念,进军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预计在黑臭河治理和海绵城市领域将获得更多的PPP订单,促进公司业绩提升。从订单来看,2015年,公司已中标的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总投资额高达391.49亿元。巴安水务,今年将进入订单交付密集期。目前在手体量较大的项目如贵州六盘水二期、锦州项目、沧州海水淡化项目预计2016年可完工交付;另外,目前公司在谈的项目订单规模都超过亿元。这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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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16年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016-02-26

   2月25日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座谈会在海口召开。会议提出,2016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要全面落实制造强国建设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法规标准监管,创新完善政策机制,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面谋划,整体推进,为“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实施传统制造业清洁化改造。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建设一批清洁化改造示范项目,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二是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组织重点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计划。选择部分煤炭消费量大的城市,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推进全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建设。强化节能监察,积极探索建立节能监察新机制。       三是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深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示范工程,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加快推进五省市甲醇汽车试点。       四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先进环保装备应用示范工程,发布一批落后技术装备负面清单。编制发布能效之星、节能机电产品推荐目录,提升终端用能工业产品能效,推进工业电机系统节能技术创新和优化升级。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工程,推进再制造产品认定。       五是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聚焦重点区域,依托重点城市,选择重点行业,组织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加快建立健全绿色标准,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强化绿色监管和示范引导,全力推进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六是营造良好政策法规环境。加强工业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推动出台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积极拓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产业基金等金融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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