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015-09-19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本方案。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理念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政治和社会建设,必须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发展必须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美丽山川、肥沃土地、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生态环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       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自然生态是有价值的,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应得到合理回报和经济补偿。       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平衡点推动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不能超出当地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       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原则       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健全市场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创新产权制度,落实所有权,区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利和管理者权力,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监管职责,保障全体人民分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继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既要形成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又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形成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有效约束,逐步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       坚持主动作为和国际合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我们的自觉行为,同时要深化国际交流和务实合作,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建设有益经验,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承担并履行好同发展中大国相适应的国际责任。       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支持各地区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基本方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大胆试验。       (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权边界模糊等问题。       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着力解决因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       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构建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着力解决资源使用浪费严重、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构建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生产开发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保护生态得不到合理回报等问题。       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       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等问题。       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五)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      (六)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制定权利清单,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处理好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创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除生态功能重要的外,可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属关系和权责,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明确国有农场、林场和牧场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权能。全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统筹规划,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七)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所有者和监管者分开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组建对全民所有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海域、滩涂等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等。      (八)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对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按照不同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研究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代理行使所有权职责的体制,实现效率和公平相统一。分清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空间范围。中央政府主要对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重点国有林区、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原、海域滩涂、珍稀野生动植物种和部分国家公园等直接行使所有权。      (九)开展水流和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开展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试点,遵循水生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分清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量。在甘肃、宁夏等地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   三、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十)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统筹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      (十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简化自上而下的用地指标控制体系,调整按行政区和用地基数分配指标的做法。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各县级行政区,作为约束性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完善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      (十二)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改革各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体制,对上述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合理界定国家公园范围。国家公园实行更严格保护,除不损害生态系统的原住民生活生产设施改造和自然观光科研教育旅游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加强对国家公园试点的指导,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构建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长效机制。      (十三)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有关用途管制职责,逐步统一到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职责。   四、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十四)编制空间规划。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空间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设区的市空间规划范围为市辖区)三级。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机制。鼓励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编制京津冀空间规划。      (十五)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市县空间规划要统一土地分类标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加强对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的指导,研究制定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指引和技术规范,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      (十六)创新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方法。探索规范化的市县空间规划编制程序,扩大社会参与,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鼓励试点地区进行规划编制部门整合,由一个部门负责市县空间规划的编制,可成立由专业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规划评议委员会。规划编制前应当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规划的基本依据。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全文公布规划草案,充分听取当地居民意见。规划经评议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由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和较高精度的规划图,并在网络和其他本地媒体公布。鼓励当地居民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定期听取空间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对当地政府违反规划行为进行问责。   五、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十七)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十八)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保障水安全。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省级统筹,完善省市县三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机制,促进水资源使用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主要运用价格和税收手段,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在严重缺水地区建立用水定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水产品产地保护和环境修复,控制水产养殖,构建水生动植物保护机制。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制度。      (十九)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坚持节约优先,强化能耗强度控制,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探索实行节能自愿承诺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及时更新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建筑物能效等标准。合理确定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并分解落实到省级行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定期发布技术目录。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扶持,逐步取消对化石能源的普遍性补贴。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建立增加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碳汇的有效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二十)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机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定承包权,拓展经营权能,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和流转制度。      (二十一)建立草原保护制度。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实现草原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强对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审批的监管,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      (二十二)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确定各类湿地功能,规范保护利用行为,建立湿地生态修复机制。      (二十三)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将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连片沙化土地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立严格保护制度,加强封禁和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增加植被,合理发展沙产业,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管护机制,探索开发与治理结合新机制。      (二十四)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制度,确定近海海域海岛主体功能,引导、控制和规范各类用海用岛行为。实行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对围填海面积实行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完善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制度,推行近海捕捞限额管理,控制近海和滩涂养殖规模。健全海洋督察制度。      (二十五)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加强矿产资源查明登记和有偿计时占用登记管理。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鼓励规模化开发。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国家标准。健全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建立矿山企业高效和综合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扶持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      (二十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资源产出率统计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建立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加快制定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标准。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产品。完善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制定循环经济技术目录,实行政府优先采购、贷款贴息等政策。   六、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二十七)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按照成本、收益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可承受能力,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建立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决策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二十八)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扩大招拍挂出让比例,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和评估制度,健全土地等级价体系,理顺与土地相关的出让金、租金和税费关系。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出让地价水平,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探索通过土地承包经营、出租等方式,健全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      (二十九)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式,原则上实行市场化出让,国有矿产资源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理清有偿取得、占用和开采中所有者、投资者、使用者的产权关系,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标准、矿产资源最低勘查投入标准。推进实现全国统一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大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开力度。      (三十)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三十一)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理顺自然资源及其产品税费关系,明确各自功能,合理确定税收调控范围。加快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在华北部分地区开展地下水征收资源税改革试点。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      (三十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继续推进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推动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等开展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在长江流域水环境敏感地区探索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      (三十三)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要求,完善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整合现有政策和渠道,在深入推进国土江河综合整治的同时,更多用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修复。      (三十四)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编制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耕地用途,逐步将25度以上不适宜耕种且有损生态的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建立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成果长效机制。开展退田还湖还湿试点,推进长株潭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   七、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三十五)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三十六)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其他地方要结合地理特征、污染程度、城市空间分布以及污染物输送规律,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构建各流域内相关省级涉水部门参加、多形式的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和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立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机制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十七)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制度。健全化肥农药包装物、农膜回收贮运加工网络。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扶持措施,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要统筹考虑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治农村污染。      (三十八)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      (三十九)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到一个部门,逐步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充实执法队伍,赋予环境执法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完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   八、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四十一)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采取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事务,都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转变。组建或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十二)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结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和新建项目能评审查,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并逐步改为基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下的用能权交易。建立用能权交易系统、测量与核准体系。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完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      (四十三)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基础上,尽快完善初始排污权核定,扩大涵盖的污染物覆盖面。在现行以行政区为单元层层分解机制基础上,根据行业先进排污水平,逐步强化以企业为单元进行总量控制、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减排收益的机制。在重点流域和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合理推进跨行政区排污权交易。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将更多条件成熟地区纳入试点。加强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制定排污权核定、使用费收取使用和交易价格等规定。      (四十四)推行水权交易制度。结合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权,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方式。研究制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可交易水权的范围和类型、交易主体和期限、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平台运作规则等。开展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四十五)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绿色信贷,研究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明确贷款人的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建设,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绿色评级体系以及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和影响评估体系。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各类国际合作。      (四十六)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完善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政策。   九、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十七)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视化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四十八)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定期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四十九)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构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的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明确分类标准和统计规范,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在市县层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核算主要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并公布核算结果。      (五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合理考虑客观自然因素基础上,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为基础,通过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浙江湖州市、湖南娄底市、贵州赤水市、陕西延安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五十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区分情节轻重,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保障      (五十二)加强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精神,深刻认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加快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单项改革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五十三)积极开展试点试验。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各地区按照本方案的改革方向,从本地实际出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发挥主动性,积极探索和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其中需要法律授权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将各部门自行开展的综合性生态文明试点统一为国家试点试验,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予以指导和推动。      (五十四)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国家公园、空间规划、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耕地质量保护、节水和地下水管理、草原保护、湿地保护、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五十五)加强舆论引导。面向国内外,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宣传力度,统筹安排、正确解读生态文明各项制度的内涵和改革方向,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十六)加强督促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正确解读和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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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点睛”10万亿环保市场

2015-09-14

“绿色化发展”的顶层设计正催生一个庞大的环保市场。       14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第十一届环境与发展论坛”上表示,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绿色化发展,将着力进一步开放环保市场,畅通投融资渠道,大力培育环保产业。       近年来,我国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环保决策部署,进一步加速了污染治理进程。在全面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等措施应对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于今年4月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已基本编制完成。       “重点领域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中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而且随着绿色金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不断健全,市场和社会力量投入也将增加,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将形成8万至10万亿元的环境保护市场规模,环保产业逐渐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刘华告诉记者。开放环保市场培育环保产业应从何处着手?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广义上的环保产业范围很广泛,涉及更多的绿色环保产业,比如低碳和新能源等。环保市场的进一步打开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首先是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其次是环境服务业和农村的环境市场。       在基础设施类和设备制造投入方面,王金南说,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上,和“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相比,新的增量可能不会那么大,但是新的增量也是有的。“主要是提标的概念,靠提标可以追加投入,比如污泥的处理之前几乎没有,现在也需要处理,就是新的增量。”       在环境服务业方面,王金南说,比如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后的运营维护,以及环保产业中的咨询等市场需要培育。      “还有农村的环境建设,也会成为一个新的增长点。”他说。       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看来,环保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应该从城市生活的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的治理两方面入手。       骆建华认为,这些领域的环保产业需要逐步往市场化转,但需要政府大量的补贴,目前呼声颇高的PPP集中于此的比例较高。       另一个是工业污染的处理。骆建华说,目前政策正在促进在工业污染的第三方治理,即由环保企业来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业污染治理的市场将来会很大。第三方治理在工业污染治理市场的开拓会是今后的一个主要方向,而此前第三方治理主要集中在脱硫脱硝和工业园区的市场上。在工业污染治理领域走第三方治理可能成为一个新开发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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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奥克兰市新型污水处理厂缘何登上《纽约客》

2015-09-10

在市政工作中,虽然污水处理与城市安保、消防、教育、交通等公益性事业一样重要,但是,水处理新闻很难被列入头条,或者在电视黄金时段播放。美国最具有影响力的杂志——《纽约客》已经有90多年的历史了,其内容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等。美国加州历时4年的持久干旱,让污水处理这个话题登上了《纽约客》的舞台。       美国加州的奥兰治县,有一个运营了7年之久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污水发电,并将处理后的再生水注入地下,这样不仅产生了电能,还缓解了地下水储量不足的局面。奥兰治县污水处理的设计和效果,引起了国际关注,其他一些地方正在效仿奥兰治县的做法,例如莫德斯托和特洛克的市政当局,正在与帕特森水务部门联系,他们希望使用再生水灌溉杏林,以及其他果树和蔬菜。这些故事,最近成了《纽约客》的热点内容。       在奥克兰的“东湾市政区”,有一个具有64年历史的污水处理厂。这个污水处理厂有11兆瓦的发电能力,主要是利用污水产生的沼气发电。除了满足工厂本身的用电需求外,多余的电能出售给一家电力公司——“奥克兰电力港”,这样,每年大约可以节约300万美元的电费。       据业界杂志报道,奥克兰污水处理厂是美国第一家向国家电网出售电能的污水处理厂。该工厂的燃气产生过程也很特别,这些燃气由污水、餐厨垃圾和生物降解塑料生成,这也是该市雄心勃勃废品回收利用计划的核心内容。该市的目标,是到2020年将固体垃圾的产生量减少90%。负责该污水处理厂电力业务的戴夫˙艾伦说:“在奥克兰污水处理厂,你看到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污水处理厂的新变化。污水不是废物,它具有重要价值,奥克兰已经认识到这一点。过去,人们将污水处理的目光仅仅停留在清理废物方面,其实,污水里面暗藏着黄金。”       3年前,艾伦的团队安装了一个4.5兆瓦的燃气涡轮发电机,加上3个1985年安装的燃气发电机,该污水处理厂总的发电能力达到11兆瓦。电能产生的多少,取决于12个沼气池产生沼气的能力。6兆瓦的电能能够维护水泵运转和搅拌机的运行,任何高于6兆瓦的能量输出,都可以出售。       艾伦表示,污水发电一直非常有效,该污水处理厂正在稳步发展,争取进行更多的资本投资,以提高企业效率和产能。最近该污水处理厂的改进做法,主要表现在废物收集方面,他们在奥克兰地区收集更多的油、脂肪、油脂和其他食品废弃物,用以生成沼气。       2006年,奥克兰市通过了“零垃圾战略”,这是一种城市发展规划,主要是减少城市垃圾的产生量。从2006年的每年36.3万吨,减少到2020年的3.6万吨,其中12%的垃圾,是可利用的食物垃圾,例如来自商店、餐馆和家庭的垃圾。该城市的“零垃圾战略”主要是通过减少固体垃圾来实现,例如改变购物方式和物品包装等。       奥克兰市的污水处理能力为23万立方米每天,近期由于干旱和用水的减少,流向该工厂的污水也减少了。该工厂最忙碌的部分,是食品废物回收站。源源不断的卡车咆哮而来,卡车将食品废物卸载到发酵池,经过3、4个星期后,细菌会将这些废物转化成沼气,沼气燃烧产生电能。艾伦说:“污水处理产生电能,电能又被输送到城市、港口,这项业务真的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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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水处理剂数据巨大潜力加剧行业竞争

2015-09-06

 当前因为世界列国用水量急剧添加,还各类环保律例(水净化法)接踵颁布,并且要求日益严厉,所以关于各类高效的水处置药剂增进很快。       近几年我国水处理剂市场需求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5年我国水处理剂行业需求量达到217.6万吨,预计到2020年我国水处理剂行业需求量将达到345.6万吨。       水处理剂是一类用于水处理的化学药剂的总称,广泛用于石油、化工、冶金、交通、轻工、纺织等工业部门。水处理剂包括缓蚀剂、阻垢剂、杀菌剂、絮凝剂、净化剂、清洗剂、预膜剂等。在实际应用中,往往使用复合配方的水处理剂,或者综合应用各类水处理剂。因此,既要注意各组分之间由于不适当的复配而产生对抗作用,使效果降低或丧失,也要充分利用协同效应(几种药剂共存时所产生的增效作用)而增效。此外,大多数水处理系统是敞开系统,会有一定的排放量,使用时要考虑到各类水处理剂对环境的影响。       常见的水处理剂有:絮凝剂、七水硫酸亚铁、聚合铁盐、氢氧化钙、六水三氯化铁、杀菌灭藻剂、二氧化氯、阻垢缓蚀剂、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阴离子、非离子)、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硫酸亚铁等。       水处理剂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黄磷、液氯、冰醋酸等基础化工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近几年我国水处理剂市场需求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5年我国水处理剂行业需求量达到217.6万吨,预计到2020年我国水处理剂行业需求量将达到345.6万吨。       水处理行业的形成和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工业化的进程,水资源的短缺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为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原动力和巨大的市场;中国水处理剂的发展是随着现代水处理技术的引进而发展起来的,开发时间比发达国家晚约30年,但发展速度很快,现已形成了自主研制、产业化的体系。       中国水处理剂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1974—1989年为第1个阶段,即引进吸收和国产化阶段,目标是建立中国水处理剂研究及制造体系;1990— 2000年为第2个阶段,是创新研发及产业化阶段。目标是建立起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处理剂及技术体系。至今,中国已有水处理产品100种以上。各种水处理剂从产量到质量已基本满足国内需求,且部分产品出口。从技术上讲,有些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性能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由于水处理剂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但绝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行业内竞争主要体现在质量性能、品牌和营销渠道等方面,其中品牌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品牌竞争是水处理剂行业竞争的综合反映。       新进入企业不断增多,我国水处理剂行业面临新的发展形势,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行业利润降低,因此我国水处理剂行业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面对这一现状,水处理剂行业业内企业要积极应对,注重培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生产技术,加强企业竞争优势,于此同时水处理剂行业内企业还应全面把握该行业的市场运行态势,不断学习该行业最新生产技术,了解该行业国家政策法规走向,掌握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发展动态,只有如此才能使企业充分了解该行业的发展动态及自身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并制定正确的发展策略以使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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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源地峰会:专家呼吁建立全球水治理跨流域框架

2015-09-01

 8月13日,世界水源地峰会在青海三江源所在地玉树召开,与会专家呼吁建立全球水治理的跨流域框架。       会议主旨演讲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深咨询师赫拉多-菲罗(Haroldo Filho),在大会上提出建立全球水治理的跨界框架,“我们要开始思考一个未来的水治理宏观框架,我们强调发展,也强调有尊严的发展,通过一系列正式谈判、财政支持、技术手段来获得一种有尊严的包容式发展。”       世界水源地峰会由青海省玉树州州政府发起,获得国内多家环境生态智库、高校和媒体的支持。其间,主办方计划和与会各界专家推动如下项目:将三江源的气候数据与全球顶尖环境会议共享,让世界在环境议题上更了解中国;创建全球基于水源地和第三极地带的跨学科研究基地;通过三江源的纽带创造长江、黄河、澜沧江-湄公河沿线国家对于水资源的均衡使用和跨流域治理协作机制。       会议主办方还计划与菲罗所代表的机构进行跨区域合作,通过在不同流域建立类似水联储、水银行、水融资、水公益、水知识融合的崭新架构,通过资本工具、经济工具等杠杆,撬动不同流域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仲裁、协商、协同、开发、保护、讨论机制。       据悉,世界水源地峰会会后,将设立全球水源地科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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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累计发布各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1890项

2015-08-10

 从环保部获悉,截至7月,我国已累计发布各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1890项,其中现行标准1652项。环保科技红利的充分释放,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2月,环保部公布了《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5项环境检测标准,其中含3项土壤和沉积物标准,两项环境空气标准;3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4月,环保部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完成了“大气十条”要求的25项配套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据透露,在发布铜、钴、镍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之后,下半年,环保部将推进合成氨工业、汞等5项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及味精工业、制药工业、纺织染整行业等7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编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水专项研发的复合介质生物滤器技术、曝气复氧人工湿地技术、河网区水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管理平台等一系列先进技术已在浙江的“五水共治”中推广应用。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科技创新已逐渐成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攻坚战的“特种兵”,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动力源泉。       据介绍,环保部上半年发布的水专项第一阶段成果,涵盖11类成果信息4440余份;发布的第一批《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包括重污染行业水污染控制、水体治理与修复等7个领域283项先进技术;发布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第一阶段专利成果汇编》,包括已经授权的专利1172项,内含发明专利729项,实用新型专利443项。       此外,《清洁空气研究计划》作为环保部在大气环境科技领域投入最大的一个专项,上半年实施也取得积极进展。围绕空气质量分区、综合排放清单等方面,《清洁空气研究计划》课题组共安排15个项目,落实经费9383万元。据悉,该专项下一步将着力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和成果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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